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统计工作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2〕151号)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城区府办函〔2013〕66号)精神,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组建。“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地址: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763- 3939114
附件:印模式样(略)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